罚球过多影响比赛观赏性,NBA是否应进行整治?
(本文发布于12月2日,作者是CBS网站的记者Brad Botkin,文章内容不代表译者观点。)
在12月1日的比赛中,骑士以115-111击败凯尔特人,这场本该令人兴奋的对决却因结尾而变得乏味。在比赛还剩3分钟时,骑士落后5分,但米切尔随后连中三记三分球,在短短两分钟内独得11分。然而,比起激动人心的高潮,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熟悉且让人失望的结局:最后34秒里竟出现了17次罚球,而这段时间几乎耗费了半个小时。
这一幕再次证明传统篮球时代已然结束。可以想象,如果采用伊拉姆式终场规则,当第四节还有4分钟时暂停计时,那么领先方必须比对手多出7分才能获胜。例如,如果A队104-100领先B队,则当计时停止后,两队争夺达到111分就能赢得比赛。这种新规则显著提升了观赏性,不仅确保制胜球会产生,还消除了落后的球队故意犯规来追赶比分的问题,因为这样只会助长对手取得更多罚球机会,从而更接近胜利。
NBA曾在全明星赛上试用过伊拉姆式终场规则,并且这种方法也被TBT联赛广泛应用。Jon Mugar曾解释道:“如果詹姆斯·奈史密斯130年前发明篮球的时候,就将这个规则纳入其中,那今天取消它无疑就是历史上最愚蠢之举。”
那么,为何NBA需要实施这样的改革呢?我承认,有些“传统主义者”可能难以接受甚至抵触这些看法。但是,如今我们看到,在关键15秒内执行14次罚球,让原本精彩绝伦的一场较量化为漫长煎熬,无疑是在浪费大家宝贵的观看体验。
总有一天,人们会意识到,“这是一直以来的方法”并不是继续做任何事情合理性的借口。正如汽车引入安全带一样,这是聪明之举。那么,现在是否应该考虑实行伊拉姆式终场规定呢?
话虽如此,我理解一些保守派人士对此持怀疑态度。但现状下,仅凭少数毫无意义的小犯规便阻碍了一支球队逆转或冲刺取胜,其实是不够公平和理智的。而所有这一切,本质都是为了娱乐——从老板、教练,到每一位参与NBA经济活动的人,都应关注如何提供更好的观众体验。当最后几秒钟发生绝平进攻,更是赛事魅力所在。
例如在最近一战中,加兰与普理查德之间展开紧张互控,使双方陷入频繁换边及故意犯规泥沼,没有给竞技留下太多空间可言。如若采取新的评分系统,即使面临相同情况,也不会再因为提前犯规影响游戏过程,而选择重回竞争状态,将更加吸引眼球。
NBA要解决此类问题其实非常简单,以前成功禁止砍鲨战术即是一例。如果联盟能够设定清晰明确的新法规,例如对于24秒以下,并且差距小于3分情况下所作出的任何外线急迫防守都给予对应惩罚,相信必然能改善目前困境。同时,对于连续二次非运动性质违章行为直接判处技术犯规,同样也是一种有效措施。从根源着手,可以令热情粉丝重新享受到刺激感受,再一次见证扣篮般惊艳收官!
This is a pressing issue for the NBA to address. Basketball should not reward actions that are detrimental at crucial moments; rather, it must seek solutions that enhance fairness and excitement in gameplay.